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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家口市第四医院新冠病毒核酸采集公告

发布日期:2021-11-01   来源:   作者:    


     

按照河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医疗救治组《关于进一步强化当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的紧急通知》(冀防领医疗【2021148号)要求,为更好的向社会各界人士提供24小时核酸采样检测服务,我院从2021111日起调整核酸检测时间,现公告如下:


一、收费标准:

1:10混检  15/人次    

1:1单检   60/人次  


二、核酸采集时间:24小时(消毒时段暂停采集)

8:00--11:30

正常采集

单检、混检均可

11:30--13:00

采集处消毒,暂停采集


13:00--17:00

正常采集    

单检、混检均可

17:00--18:30

采集处消毒,暂停采集


18:30--次日06:30

正常采集    

只做单检

6:30--8:00

采集处消毒,暂停采集



三、出报告时间:

采集时间

报告出具时间

21:00--次日8:00

13:00

8:00--10:30

15:00

10:30--16:00

21:00

16:0021:00

24:00

纸质报告可在医院大楼正门处自助机上刷身份证打印。


四、核酸采集地点:

   核酸采集处设于医院大楼东侧,无需进入门诊大厅。


五、核酸采集流程:

   手机登录“张家口市第四医院”微信公众号“快速核酸检测”通道,填写信息完成自助缴费后直接到采集处进行标本采样即可。(具体流程张贴于采集处外墙)


六、发票获取方式

   缴费完成后点击查看发票信息,登录河北省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(http://pjcy.hebcz.cn)获取电子票据信息并自行打印


七、其他注意事项

   1、为避免采样时出现呕吐等情况,采样前2小时请勿进食。

   2、为避免影响检测结果,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、饮酒、嚼口香糖。

   3、为了您和他人健康,请您有序排队,全程佩戴口罩,保持一米社交距离。


张家口市第四医院

2021111


温馨提示:本文章仅供参考,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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